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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不清,写下来

很多时候,人们并不打算为其口头的表述承担责任。因为“说得轻巧”,往往就脱口而出。

事后如果出了问题,可能确实记不确切自己曾经是如何说的,也可能不承认的效益更大。

而人们对于必须写下来的东西,会慎重很多。其程度是纸笔写下 > email/电子文档 > 口头表述。

所以在承担责任的扯皮中我建议无论接受上级的任务指派,还是和其他同事关于工作内容的交流,使用email。

重要事宜,打印,签字。

如果同事不愿意回复email,只是口头传达。告诉他口头之外,再发一封email,以免你遗忘。发给他的询问email同时cc给你的上级和他的上级。

责任承担的扯皮

组织结构:

Z是内容部员工,B是技术部员工,A是B的上司,同时也是总管。就是说,A也是Z的上司。

事例:

一个特殊任务,A口头告诉Z可以使用免费代码,具体代码问B。

Z口头问B,B口头告知是F代码。

Z使用了F代码。

次日,发现出错了。

A追究是Z做错了,先声称自己从来没说过可以这样做。

Z回答B告知使用F代码。

A说B称从未说过。B事后称其说的是FX代码。

怎么办:

1)与B当面澄清,是否有曾去询问一事。有则是如何回答的。

2)以后,对于上司口头交代的任务,听完后说:“好,我知道了,请你再发一封email给我。”如果不愿意发email,就把接受到底任务写一封email发给上司,问他是这样吗。发出后电话或口头告知。

3)对于在和其他部门同事合作中,任何需要对方确认的事,务必使用email。记录下合作过程中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所做的判断和选择。